女子做試管嬰兒期間感染艾滋后起訴醫院,法院構成醫療事故
因遲遲未能懷孕,王某夫婦決定到沈陽九州醫院做試管嬰兒。最初,醫院各項檢查結果顯示王某一切正常,很快為其進行了胚胎移植。因身體問題流產后,王某在醫生的建議下進行了免疫治療。就在夫妻倆準備再次做試管嬰兒時,王某卻被告知自己感染了HIV。
王某認為是醫院的違規診療導致自己感染上HIV,便將沈陽九州醫院訴至法院。
近日,瀟湘晨報(報料xxcbbaoliao)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法院認為沈陽九州醫院對王某的診治行為構成醫療事故,應賠償王某各項損失共計三十余萬元。
第二次治療時感染上HIV
判決書顯示,2015年5月20日,王某及丈夫到沈陽九州醫院處做試管嬰兒,王某各項檢查一切正常并進行了胚胎移植。7月20日因出現流血跡象,其在醫生建議下做了無痛人流。
接著,醫生建議王某做免疫治療,即提取王某丈夫血液里的淋巴細胞然后注射到王某的前臂。后因醫院檢查發現王某丈夫血液大三陽,無法給王某做免疫治療,醫院建議采用第三方免疫淋巴細胞治療。
2015年11月25日,王某找到朋友劉某來醫院驗血幫助自己做免疫治療。12月16日王某帶著劉某來做第二次免疫治療,醫院告知劉某的血液不能用了,并再次要求換人做免疫治療。兩天后,王某又找來另一個朋友徐某做免疫治療。
2016年3月,王某夫婦準備做第二次試管嬰兒。3月10日,王某到醫院檢查內膜并進行了抽血化驗,醫院要求兩天后王某帶著丈夫一起到醫院進行抽血化驗。2016年3月16日,王某和丈夫去醫院,醫生告知檢查結果顯示王某感染了HIV,而其丈夫沒有感染。
2016年3月24日,防疫站確認王某感染了HIV,王某便讓此前參與免疫治療的朋友劉某、徐某都去抽血檢查,結果顯示劉某同樣感染了HIV。
王某將醫院訴至法院,要求醫院賠償醫療費、胚胎冷凍保管費、誤工損失等各項共計一百二十余萬元。
△圖源網絡 圖文無關
法院認為醫院醫療行為存在過錯
醫院辯稱,王某帶其朋友劉某進行免疫治療前檢查,因劉某HIV感染處于"窗口期",所以醫院進行的HIV檢測顯示其未見異常。雖然經法院判決認定被告沈陽九州醫院對原告王某在診療過程中感染HIV有因果關系,構成醫療事故。但就本案而言,醫院不應承擔有關賠償損失和費用。
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醫方對王某診斷正確,選擇行主動免疫治療是可行的。但醫方對王某行主動免疫治療前告知不規范,知情同意書中告知為用王某丈夫的新鮮淋巴細胞,由替代者對王某進行免疫治療時醫方沒有再次告知免疫治療風險并簽署知情同意書。醫方在選擇劉某對王某進行免疫治療前,沒有對劉某進行有關傳染病史、高危性行為、身體健康等情況進行病史詢問并記錄在案,其醫療行為存在過錯。現有鑒定材料無法排除王某除注射途徑以外的其他感染途徑,故王某感染HIV的途徑目前尚不能明確。故本例醫療過錯因果關系類型(參與度)目前無法明確。
2019年6月15日,沈陽九州家圓醫院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沈陽九州家圓醫院對患者王某投訴一事承諾》表示,醫院已根據司法鑒定結論和法院判決對相關人員予以嚴肅處理,對主管院長和經治醫生等相關醫務人員進行了處罰。主管院長和經治醫生認為王某感染途徑屬于“多因一果”,不完全是診療行為所致,不認可處罰,遂醫院對主管院長和經治醫生予以辭退處理。
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認為,王某與沈陽九州醫院系醫療服務關系。沈陽九州醫院對王某的診治行為,構成醫療事故,應對王某遭受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費用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共計三十余萬元。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鄭怡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