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咨詢代孕,武漢惜緣傳承,鴻禧助孕等國內代孕公司機構不...
首先,這些公司都偽裝成自己是試管嬰兒,生殖助孕機構,暗地里都是違法"公司機構"!

我國的相關立法已經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行為。
早在2001年,原衛生部發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在今年剛施行的民法典中,雖未對行為作出規制,但明確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現代醫療技術,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為,可分為完全、部分或無償、有償。在我國仍處于不被允許的狀態,但目前相關規定僅停留在部門規章層面,立法效力層次偏低,無法達到規制的目的。世界各國對待的態度有所不同,但越來越多的國家從保護兒童利益的角度出發,傾向于承認所生兒童與委托父母間的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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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產”隱患不能視而不見
最近,有媒體報道了一個備受爭議的故事:一位母親,懷孕后因染病遭客戶“退單”,她堅持生下孩子,卻因為種種原因無法上戶口;最近,她跨越千里尋找孩子生物學父親,想請他幫忙上戶口……
有網民驚嘆“倫理鬧劇”,有網民呼吁“嚴懲各方”,但也有很多人看到了猖獗的地下黑色產業鏈。近些年,關于的“奇葩故事”時有發生,每一個故事都暴露出很現實的問題,有關部門不可再視而不見。
花了70多萬元找人生下的孩子,體檢時查出聽力弱,夫妻倆把機構告上法院,要求全額退款,而機構卻反訴要求支付尾款18萬元;男子找,等了好幾年沒見到孩子,錢也拿不回,只得起訴機構還錢;女子為富豪收1100萬元被判退還......近年來,因為引發的法律案件時常見諸報端,如合同而產生欺詐的違法犯罪行為,由引發的撫養權爭議、繼承權爭議以及監護權爭議等。
在網絡上,“黑產”相關信息也很多。輸入“”會跳出數千條“包健康”“包生兒子”“安全可靠”等信息。中介機構甚至無須披著偽裝外衣,直接在社交平臺展示各類服務的價目表,同時展示企業的“成功案例”。
相關職能部門要讓大家知道,無論是求孕方、方甚至機構,都面臨多重法律風險。即使簽訂了協議,任何一方反悔,另一方都難以維權;即使起訴到法院,也可能因為協議無效而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黑產”隱患重重,它像常出現在婦產科醫院廁所門板上的小廣告一樣屢鏟不掉?由引發的種種倫理問題、健康隱患、法律風險亟待被重視,管理部門對“黑產”的打擊迫在眉睫。依據目前條文,只能對正規的醫生和醫療機構進行管理,而對于網站和黑中介,則沒有執法依據,違法成本過低,應推動立法完善,加大對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懲處力度。
要治理“黑產”問題,還要堵疏結合,正視失獨家庭、缺乏生育能力等特定人群的正當需求,在完善法律法規、嚴格監管的前提條件下,由具備資質的正規醫療機構提供相關服務
更多的廣告隱藏在搜索引擎中。
只要在搜索引擎輸“國內”、“試管助孕”等字眼,立即能夠彈出多個公司和機構的網站或頁面。這些公司和機構往往宣傳“包成功”“包健康”“不成功退款”等。
在一家名為“惜緣傳承”的網站首頁,大搖大擺地介紹了自己是整個行業內唯一、一家首創了”先抱上寶寶后收費,百分百按效果付費,0風險,0資金,保證兩年內百分百給客戶抱上寶寶,否則一分不收全額退款的項目“!因為是一個不受任何法律保障的行業,所簽訂的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打官司,是受不到法律保障的,因為合同的本身就不合法,不受中國法律的保護,所謂的“合同”其實只是一紙“君子協議”,所以為了獲得需求者的信任,從記者的行業調查所知惜緣傳承就想了個辦法,首創了為客戶承諾“先抱上寶寶后收費,0風險0承諾0首付”的項目,那什么是0風險承諾呢?就是所需的總體費用,比如說是90萬,這90萬不直接打給惜緣傳承,而且以“聯名銀行賬戶”的方式,存放到雙方指定的某家銀行,流程中需要用到的供卵女孩費用,試管嬰兒手術費用,胚胎養囊費用、代媽費用,寶寶分娩費用等全部由惜緣傳承這家機構先行墊付,待這家機構成功給客戶抱上寶寶后,并且經過dna檢測,確實是客戶的親生寶寶,并且是健康的情況下,才由客戶和惜緣傳承去解凍這筆銀行存款,從而保障客戶的資金安全。
不僅如此,該機構還宣稱“2009年開創中國行業,10年誠信歷史,三千多成功范例,多次媒體專訪”。該網站客服表示,目前仍可以提供服務,并簡要介紹了流程。當記者詢問媽媽的年齡和學歷條件時,機構回答說“媽媽都是30歲左右,有過順產經驗史?!睘榱舜蛳蓱],該機構還表示,媽媽跟小孩子沒任何基因遺傳方面的關系,“最重要的是身體要健康,心理素質要好,子宮環境要好,學歷和身高外貌與并不相關?!?/p>
除了這家惜緣傳承外,記者隨后還調查了鴻禧助孕,熙愛生殖,等多家披著試管嬰兒合法外衣的助孕機構,經過記者查證,同樣是不合法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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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利益沖突、合作破裂。一中介竟將同行告上法庭,要求返還百萬元管理費》
這是什么奇葩劇情?
在我國
本就屬于
違法行為
不受法律保護
法院最終裁定駁回起訴
并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案情回顧
張某從事第三方生殖咨詢服務工作,名下有一家對接國內外渠道的機構。一次偶然的機會,張某通過醫療咨詢群,認識了專門負責接洽和管理母親的陳某。兩人一拍即合,于2018年10月6日簽訂了《后勤托管協議》,約定
由陳某雇傭母親,并負責母親的管理及嬰兒的出生看護等。
協議中,張某、陳某分別作為委托方、受托方,就承包金額、付款方式等內容達成共識,如:
代媽傭金15萬元,每月工資3千元、托管費7千元,中介費3萬元,移植補償每次5千元;
剖腹產加付代媽2萬元,雙胎額外加付3萬元;
非代媽原因超12周流產,需補償代媽1萬元整,超20周補償2萬元;
……
上述協議簽訂后,
張某陸續介紹了5位客戶給陳某,總轉賬金額合計104萬余元。
2020年11月,張某將陳某訴至樂清市人民法院,認為陳某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常無故增加項目費用,且移植成功率較低,并對母親管理、照顧不周,導致其委托人心生怨懟將其訴至法院索賠,使其遭受高額損失,
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返還管理費104萬元。
陳某辯稱,上述款項是張某收取客戶費用后轉交給自己的,自己只是代收代付,且用于支付孕媽住院、產檢、生活及保姆工資等費用,并非其個人所得,因此無需返還上述財產。
樂清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張某、被告陳某告均系從事商業業務的相關人員,而
商業業務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原告要求確認合同無效并返還管理費,其主張的
并非合法權益,不應受到法律保護,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的受案范圍,且本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綜上,
法院駁回了原告張某的起訴,并已于今年3月19日將有關材料移送至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雙方均未上訴,民事裁判已生效。
法官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案中,張某和陳某均為從事商業業務的人員,兩人之間訂立《后勤托管協議》等種種行為,
不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還違背了公序良俗和社會公德,因此原告的主張不受法律保護。
近年來,因引發的法律案件時常見諸報端,衍生的犯罪行為更是涉及非法行醫罪、遺棄罪、拐賣婦女兒童罪等多種罪名,社會危害性極大。
我國的相關立法已經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行為。早在2001年,原衛生部發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在今年剛施行的民法典中,雖未對行為作出規制,但明確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總之,
我國法律不允許任何機構通過從事或提供服務而謀求商業利益。本案中,張某和陳某從事的商業業務以獲利為直接目的,屬于非法行為,應嚴肅查處。
法官提醒您

在我國,以任何形式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私自采精、采卵都是違法的,若構成犯罪,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違法,切勿越界!
法條鏈接: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
第三條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并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技術。
第二十二條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并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買賣配子、合子、胚胎的;
(二)實施技術的;
(三)使用不具有《人類精子庫批準證書》機構提供的精子的;
(四)擅自進行性別選擇的;
(五)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檔案不健全的;
(六)經指定技術評估機構檢查技術質量不合格的;
(七)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千零七條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違反前款規定的買賣行為無效。
第一千零九條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三百三十六條【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